怀孕18周在绍兴越城区人民医院做引产需要什么证明吗?

布医网 2025-11-17 13:56  浏览 :139

  咨询:怀孕18周在绍兴越城区人民医院做引产需要什么证明吗?


  回答:怀孕18周在绍兴越城区人民医院做引产,通常是需要相关证明的。一般需要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引产证明。这是因为引产手术并非随意进行,需遵循相关政策法规,以防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选择等情况。该证明主要用于说明引产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如果是由于胎儿存在严重畸形等医学原因引产,孕妇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详细说明胎儿的异常情况。若孕妇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会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也需提供相应的疾病诊断证明。医院还可能要求孕妇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确保他们充分了解引产手术的风险,如出血、感染、子宫穿孔等,以及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保障孕妇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杨秀丽 朝阳县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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