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公立二级医疗机构,妇产科配备引产手术室及标准诊疗团队。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妊娠14周以上实施终止妊娠需可以做引产医学指征证明,未婚孕妇需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流程,开展妊娠28周内的引产手术。
医疗资质条件
医院设有标准层流手术室,配置引产专用监护设备。妇产科主任赵静副主任医师领衔的诊疗团队,具有中期引产临床处置能力。需完成血常规、凝血功能、B超等6项术前检查,确认无急性生殖道感染及其他手术禁忌症。
证明文件须知
实施5个月引产需提供三项证明:夫妻双方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未婚者须监护人陪同)、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如胎儿发育异常报告)、孕妇本人身份证明。在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医学需要引产证明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手术操作规范
医院采用药物引产联合清宫术式,住院观察期通常为3-5日。首日进行宫颈准备,次日行羊膜腔注射引产药物,术后需留观宫缩及出血情况。医护人员每日查房监测体温、血压等生命体征,确保术后恢复安全。
费用构成明细
引产总体费用包含:
术前检查费:约500元
引产手术费:2200元左右
术后用药费:300元上下
住院护理费:每日80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