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专科医疗机构,位于江阴市虹桥北路166号。医院计划生育科配备独立门诊及手术区域,具有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完整资质,实施引产手术需经过严格术前评估。科室配置数字化超声设备及电子监护系统,手术室达到无菌环境标准,医务人员均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身份证明
做引产手术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用于医院登记个人信息及建立医疗档案。若未携带身份证件,需提供户口本或电子身份证等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外地户籍人员在本地实施引产手术,仍需按规定提供法定身份证件。
术前评估
医生将开展全面医学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B超检测及传染病筛查等项目。需如实告知既往妊娠史、过敏史及慢性病史,由主治医师评估妊娠周数及手术指征。完成评估后需签署引产手术知情同意书,书面确认了解手术风险及相关注意事项。
证明文件
根据江苏省生育政策要求,妊娠14周以上引产需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证明》。该证明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至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可通过医院协助联系计生机构开具。妊娠13周内实施手术无需此项证明。
流程说明
完成所有审核手续后,由门诊医生开具入院通知书。住院部将安排术前24小时口服药物进行宫颈准备,次日行宫腔内注射引产术。术后需在观察室监测4小时,确认无大出血等异常情况后方可离院。引产胎儿按医疗规范进行病理学处理。
术后事项
离院时领取消炎药物及促进子宫恢复制剂,按医嘱每日服用两次。术后第3天、第7天需返院复查B超,确认宫腔内无残留组织。引产后30天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需立即返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