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中医院作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妇科诊疗规范严谨。针对引产手术所需证明,需根据妊娠周期及个人婚姻状况提供相应材料。
所需证明材料
1、已婚女性
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原件
结婚证原件
医疗诊断证明(需由医院开具,如胎儿畸形需提供超声报告)
2、未婚女性(年满18周岁)
身份证原件
医疗诊断证明
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开具的引产证明
3、未婚女性(未满18周岁)
无需引产证明
需监护人陪同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办理流程
1、妊娠周期确认
妊娠14周以内无需引产证明
妊娠14周以上必须提供上述材料
2、材料提交步骤
已婚者:携带证件至户籍地计生部门申请引产证明
未婚者:持身份证至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医疗诊断证明由医院妇科门诊开具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2、若胎儿存在先天畸形,需由本院或上级医院出具详细超声诊断报告。
3、异地户籍者可在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引产证明,无需返回原籍。
4、引产手术需提前挂号预约妇科门诊,建议工作日上午8:00-11:30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