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第一人民医院引产需要哪些手续

布医网 2025-06-13 11:49  浏览 :100

  张家港第一人民医院是三级乙等综合医疗机构,妇产科具备开展中期妊娠引产手术资质。医院严格执行《江苏省母婴保健条例》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规范的诊疗。


  必备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


  孕妇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行政审核材料:


  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终止妊娠审批表》


  非医学原因引产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同意引产证明》


  医学证明文件: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胎儿畸形诊断证明(医学指征引产)


  本院产科主任及副主任医师双签名的手术指征确认书


  办理流程


  门诊初诊:


  挂妇科/产科门诊号(门诊楼3层)


  接诊时间:工作日7:45-11:30、13:30-17:00


  术前检查:


  血常规、凝血四项、心电图、阴道B超等基础项目


  检查结果需符合手术指征


  材料审核:


  提交完整材料至医务处窗口(行政楼1层102室)


  审核周期为1-2个工作日


  住院登记:


  持审核通过通知书至住院部7楼产科病区


  办理住院手续时需缴纳5000元预缴金


  家属签字


  孕妇本人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即可完成授权。若孕妇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决定状态,需由直系亲属签署相关文件。未成年孕妇需监护人参与医疗决策。


  注意事项


  手术前需禁食8小时(术前晚22:00起)


  住院携带物品包括:


  个人洗漱用品


  60×90cm护理垫10片


  夜用卫生巾3包


  术后需按医嘱返院复查,首次复查时间为出院后第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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