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第五人民医院是二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妇科门诊位于门诊楼2楼东区。医院开展引产手术需严格遵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妊娠14周以上引产需通过正规审批流程。以下为具体手续及流程说明。
证明材料:
需准备四项法定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张家港市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孕周超声报告)
2、孕妇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带结婚证/未婚者签医院模板声明)
4、未满23周岁未婚女性需监护人携带户口簿陪同
审批流程:
本地户籍者需户籍地计生办开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并加盖公章。非本地户籍者需提交现居住地社区审核的《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表》。因医学指征引产需提供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前诊断中心的医学证明。
术前检查:
包含六项必检项目:
血常规+血型检测45元
凝血四项90元
心电图30元
阴道分泌物检测75元
肝肾功能+传染病筛查220元
产科超声100元
住院流程:
工作日上午8点至11点至妇科门诊开具住院证,携带材料至门诊楼3楼308室医务科审核。缴纳住院押金3000元后签署《终止妊娠手术知情同意书》。术前需保持8小时禁食禁饮状态。
费用明细:
行政审批工本费20元
术前检查费560-800元
手术操作费1200-2000元(含麻醉)
住院床位费45元/日(三人间)
术后用药费150-300元
术后处置:
术后需住院观察72小时,每日监测体温两次。出院带药包含益母草胶囊(28.5元/盒)和头孢克肟(36元/盒)。术后7天需返院复查超声,计划生育指导门诊每周二、四下午13:30-16:00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