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第三人民医院做引产需要什么证明吗

布医网 2025-06-12 14:10  浏览 :100

  张家港第三人民医院作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妇产科配备专业诊疗团队和标准手术室。医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遵循《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证明要求:


  妊娠14周以上需提供


  计划生育部门审批证明


  医学必要性诊断证明


  身份材料:


  孕妇本人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已婚者需带结婚证


  医疗证明:


  近期B超检查报告单


  产前检查病历记录


  胎儿异常需病理报告


  特殊情况:


  未婚怀孕需社区证明


  胎儿严重畸形需专家会诊


  孕妇疾病需三甲医院证明


  办理流程:


  携带材料至镇计生办


  填写引产审批申请表


  经审核通过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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