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是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计划生育科可开展孕中期及晚期引产手术。孕33周引产需满足严格医学指征并完成法定程序。
医学指征:
胎儿严重畸形需提供产前诊断报告
母体因疾病无法继续妊娠(如重度子痫)
其他危及生命的妊娠并发症
法定证明:
需持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引产证明
携带孕妇身份证及产检病历本
手术流程:
术前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B超等检查
手术全程由产科团队监护
术后需住院观察3-5天
费用明细:
术前检查约500-800元
引产手术费约3000元
术后护理及住院费约20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