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第二人民医院是嘉兴平湖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妇科设有规范诊疗流程。针对孕14周以上引产手术,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需提供法定证明文件方可实施手术。
证明要求:
孕28周以上引产需计生部门审批
孕14-28周需提交终止妊娠证明
未婚需户籍地开具未婚怀孕证明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计生部门审批证明
医学诊断证明书
手术流程:
门诊开具医学诊断证明
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审批
住院部提交完整材料
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费用构成:
术前检查费约300-500元
手术麻醉费约1500元
住院费每天200-300元
术后用药费约200元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3路、9路至二院站
自驾:从新华北路进入院区
院内设有专用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