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第六人民医院妇产科是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定点科室,由副主任医师刘玉梅、主治医师王丽华等专业团队组成。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孕14周以上孕妇实施引产手术须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证明要求:
年满18周岁的已婚孕妇需提供
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引产审批表
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胎儿异常或孕妇健康问题)
未婚孕妇除上述材料外
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签署计划生育情况说明文件
办理流程:
携带身份证至户籍地街道计生办
提交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填写终止妊娠审批申请表
三个工作日内领取计生部门审核结果
特殊情况处理:
未满18周岁孕妇需监护人陪同
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
签署知情同意书
胎儿致死性畸形等医学指征
需提交超声诊断报告等辅助检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