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五个半月灵璧县第二人民医院做引产需要证明吗

布医网 2025-06-02 13:40  浏览 :100

  灵璧县第二人民医院是宿州市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妇科开展妊娠中期引产手术。医院执行国家卫健委《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对孕20周以上引产实行规范化管理。


  所需证明:


  年满18周岁未婚女性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已婚患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引产审批表


  办理流程:


  携带身份证至医院妇科门诊开具妊娠诊断证明


  持诊断证明至乡镇/街道计生办填写审批表


  审批通过后由计生部门加盖公章


  返回医院提交全套材料备案


  特殊情况处理:


  胎儿异常需提供超声诊断报告


  母体健康问题需主治医师出具医学建议书


  材料时效:


  计生审批表有效期7天


  妊娠诊断证明需3日内使用


  过期需重新开具相关证明


  医院接收标准:


  所有材料需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复印件需患者本人签字确认


  材料不齐者不予安排手术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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