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是亳州市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妇产科常规开展孕产期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针对妊娠32周引产证明要求,需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执行。
证明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或居住证明材料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诊断证明:
若因胎儿发育异常需引产
需附超声诊断报告单
若因孕妇健康原因需终止妊娠
需提供专科医生评估报告
特殊情况:
未婚成年女性引产
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离异状态需携带离婚证
户籍地计生部门备案记录
办理流程:
携带材料至户籍地乡镇计生办
填写终止妊娠审批表
经县级卫健部门审核盖章
持证明至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医院妇产科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
急诊24小时开放
具体费用包含检查费、手术费及住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