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7个月在张家港第五人民医院做引产需要什么证明吗

布医网 2025-06-01 11:18  浏览 :100

  张家港第五人民医院是张家港市二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妇科门诊设立在门诊楼2楼东区。医院严格遵循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需履行法定审批程序,配备专业妇产科团队执行标准化诊疗流程。


  法定证明文件:


  孕妇需提供张家港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超声检查报告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者需提交结婚证原件


  未婚者需签署医院提供的未婚声明模板


  特殊年龄要求:


  未满23周岁的未婚女性


  需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陪同办理


  计生审批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完成法定审批手续后返院建档


  医院将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后续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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