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第五人民医院是张家港市二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妇科门诊设立在门诊楼2楼东区。医院严格遵循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需履行法定审批程序,配备专业妇产科团队执行标准化诊疗流程。
法定证明文件:
孕妇需提供张家港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超声检查报告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者需提交结婚证原件
未婚者需签署医院提供的未婚声明模板
特殊年龄要求:
未满23周岁的未婚女性
需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陪同办理
计生审批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完成法定审批手续后返院建档
医院将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后续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