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作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妇产科开展引产手术需严格遵循《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妊娠30周(约7个月)实施引产属于晚期终止妊娠范畴,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条件。
医疗指征:
胎儿严重先天缺陷需医学证明
孕妇生命健康受威胁需三级医院诊断证明
证明材料:
区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引产审批文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产前检查报告单
手术流程:
1、携带证明材料至医院计划生育科审核
2、完成血常规、凝血功能、B超等术前检查
3、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住院实施引产手术
注意事项:
孕周超过28周引产需住院3-5天
术后需观察子宫收缩及出血情况
需家属陪同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