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28周去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做引产需要什么证明吗

布医网 2025-05-29 11:14  浏览 :100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作为二级综合医院,妇产科常规开展妊娠中期引产手术。怀孕28周(约7个月)属于晚期妊娠阶段,实施引产手术需按《母婴保健法》要求准备证明文件。


  证明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已婚者出示结婚证原件


  医疗文件:


  近期产检病历记录


  B超检查报告单


  医生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特殊说明:


  未婚成年女性需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未满18周岁无需证明但需监护人陪同


  涉及胎儿异常需提供相关检查报告


  办理流程:


  携带资料至户籍地计生部门


  填写引产申请审批表格


  获取加盖公章的引产证明文书


  持证明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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