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医院实施引产手术需严格遵循《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医疗规范,针对妊娠14周以上需终止妊娠的孕妇,现就法定手续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法定证明文件
1、已婚孕妇需提供:
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引产审批证明
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2、未婚孕妇需提供:
年满18周岁者需持身份证及未婚证明
未满18周岁者需监护人陪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医疗材料准备
1、基础医疗档案:
最近1个月内的B超检查报告单
血常规、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等检验报告
既往孕产史记录
2、特殊证明文件:
胎儿严重畸形需提供产前诊断证明
母体健康问题需主治医师出具的医学建议书
三、规范办理流程
1、计生审批阶段:
携带身份证至户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领取《终止妊娠审批表》
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材料完成三级审批(村/社区→镇→县)
2、医院审核阶段:
持审批通过文件至医院妇产科门诊登记
完成术前评估(血压监测、心电图等)
签署《引产手术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