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第三人民医院作为二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实施引产手术需严格遵循《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生育政策。根据2025年现行规定,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需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规范流程。
一、所需证明文件
1、身份证明: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证明:已婚者需携带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户口簿
3、医学证明:
妊娠周期B超检查报告
血常规、凝血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单
4、特殊情况证明:
胎儿异常需提供产前诊断报告
病理妊娠需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
非医学指征引产需辖区卫健委审批证明
二、办理流程
1、门诊预检:
妇产科门诊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2、医学评估:
完成血型、HIV、梅毒等传染病筛查
心电图及肝肾功能检测
3、文书签署:
患者及家属共同签署《终止妊娠知情同意书》
填写《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
4、费用结算:
普通引产费用区间:XX元-XX元
无痛引产附加麻醉费:XX元
三、医学指征要求
1、胎儿严重畸形或遗传性疾病
2、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等危及母体健康疾病
3、胎膜早破超过24周且无生存可能
4、其他经三甲医院会诊确认的病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