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三仓人民医院作为二级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妊娠中期引产手术需严格遵循《江苏省母婴保健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化诊疗流程。
一、所需证明
1、医学诊断证明:需由本院产科医生开具,明确标注胎儿异常(如严重畸形、无法存活)或孕妇健康风险(如妊娠高血压、肾脏疾病等),并附检查报告单。
2、计生部门审批表:已婚者须提供东台市卫生健康局出具的《终止妊娠审批表》,未婚者满18周岁需提供社区计生办审核意见。
3、专家组确认文件:妊娠24周以上引产需提交东台市妇幼保健院专家组出具的病情评估报告。
二、申请流程
1、门诊初诊: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产科门诊,由副主任医师张伟华接诊并开具初步检查单。
2、材料审核:凭B超报告、血检报告等医学证明,至医院医务科提交《引产手术申请表》。
3、联合审批:医院组织妇产科、内科、伦理委员会三方会审,审批通过后安排住院。
三、材料准备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医学文件:近一周内胎儿超声心动图报告、血常规、凝血功能检测报告原件。
3、特殊证明:未婚者需提供社区开具的未婚证明,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