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东方医院作为具备妇产科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实施妊娠中期引产手术需严格遵循国家生育政策及医疗规范。
一、所需证明
1、计生部门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开具,需注明引产原因(如未婚妊娠、胎儿发育异常等)
2、医学指征证明:如超声检查报告、染色体检测报告等医学文件,需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
二、材料准备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病历资料:近期孕检报告、既往病史记录
4、其他材料:医保卡(如需报销)、监护人证明(未成年患者)
三、手术流程
1、术前评估:
血常规、凝血功能检测
心电图、B超检查
白带常规及传染病筛查
2、手术实施:
住院观察:需提前办理住院手续
药物引产:孕周≤24周常规采用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序贯治疗
清宫处理:胎体娩出后行超声引导下清宫术
3、术后管理:
常规留院观察24-48小时
开具诊断证明及病假建议书
术后7天、14天门诊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