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引产手术严格遵守江苏省计划生育管理规范,需根据孕周及医学指征完成法定手续审批。具体办理流程分为三个核心环节:
一、所需证明
1、已婚人员需携带: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
户口簿原件
计生部门出具的《终止妊娠审批表》
2、未婚人员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
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胎儿畸形需附二甲以上医院诊断报告
3、医学指征补充材料:
胎儿发育异常需提供超声诊断报告
母体健康问题需附相关科室会诊记录
二、材料准备
1、基础证件:
患者身份证正反复印件3份
1寸免冠证件照2张
2、医学检查:
近7日内彩超报告单
血常规、凝血功能检测报告
心电图检查结果
3、审批文件:
镇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的引产申请表
医学指征证明材料(如适用)
三、诊疗流程
1、门诊初审:
携带材料至妇科门诊(门诊楼3层)
张丽华主任医师团队进行资质审核
开具住院许可证
2、住院手续:
持住院证至住院部1楼办理
缴纳5000元住院押金
分配至妇科病区(住院部6楼)
3、医疗处置:
住院首日完成术前检查
次日上午9点做引产术前评估
依据孕周选择药物或手术引产
4、术后观察:
胎儿排出后需留观6小时
常规进行超声复查
出院前完成计生服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