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5个月在安徽省东至县人民医院做引产,一般需要提供证明。若因胎儿发育异常,如经产前检查确诊胎儿存在严重结构畸形或染色体异常,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详细说明胎儿的异常情况、诊断依据,可能还需提供专家会诊意见,以证实引产的必要性。若孕妇自身健康状况不佳,患有严重疾病,如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等,继续妊娠会对孕妇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威胁,需提供全面的疾病诊断材料,包括病历、各项检查报告、医生评估结论等,证明继续妊娠风险过高。对于非医学原因的引产,已婚女性可能需要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同意终止妊娠证明;未婚女性可能需提供未婚证明。不同医院在证明的具体要求上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向安徽省东至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咨询,了解所需证明的详细内容,以便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