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引产通常需要证明。怀孕14周以上引产,按规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引产证明。如果是因为胎儿方面原因,像胎儿被诊断出严重致死性畸形,如无脑儿、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等,需提供详细的产前诊断报告作为证明依据。若孕妇自身健康因素,比如患有严重疾病,如重度子痫前期、严重的心脏疾病等,继续妊娠会危及孕妇生命,就需要有相关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医院专科医生出具,详细说明病情及继续妊娠的风险。部分情况下,还可能需要计划生育部门的相关证明。医院要求这些证明,是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保障引产手术在合理合法且符合医学指征的前提下进行,既保护孕妇健康,也尊重生命权益,避免非必要的引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