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妇幼保健院做引产需要什么证明吗

布医网 2025-11-18 12:54  浏览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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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射阳县妇幼保健院做引产需要证明。14周以内妊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妊娠诊断报告。14周及以上妊娠必须同时提供两项材料,即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终止妊娠批准证明》,已婚者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需医院出具的胎儿异常医学诊断报告,如畸形或发育异常。未婚女性需额外提交社区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单身证明。非盐城户籍人员需持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证明或回原籍办理相关手续。

杨秀丽 朝阳县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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