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外地人在南京开引产证明
回答:外地人在南京开引产证明,若妊娠14周以上,需持有南京市有效居住证且居住地址需与实际居住区一致。要准备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已婚者提供)、妊娠诊断证明等材料。未婚成年女性还需提供户口簿及未婚声明。先携带材料至居住证所在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填写《终止妊娠申请表》,经街道计生部门核查材料真实性后,再至区卫健委妇幼保健科办理《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